8.7.08

八个uyghur小伙子被谁打死了?

"乌鲁木齐警方抓捕疑犯遭暴力抗法击毙5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23:56 乌鲁木齐在线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磊 通讯员李明) 7月8日,乌鲁木齐市警方掌握一伙犯罪嫌疑人在“晨光花园”的藏匿地点后,组织警力抓捕,遇到这伙凶犯暴力抗法,我一民警被捅伤,民警果断依法还击,击毙5人,击伤2人(已送医院抢救),拘捕8人,收缴一批刀具等作案工具。
  记者从现场侦查员得知,此伙人员中,3人涉嫌在5月23日凌晨8时许,持刀闯入乌鲁木齐市长江路附近某美容美发厅,刺伤店主后逃离现场。经过多方侦察,警方掌握该伙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实施抓捕,
  目前,此案仍在紧张侦办中,乌鲁木齐检察机关已依法介入调查此事。"


以下向公安机关提出的问题:

问题一:被击毙的人是否能确定为犯罪分子?
问题二: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是暴力抗法?
问题三:携带刀具,持刀者是否能击毙?
问题四:人民警察是否鸣枪警告?
问题五:人民警察是否表明身份,出示证件?
问题六:人民警察是否有能力事先跟踪,分别抓获涉案人员?

剥夺人的生命是不管是对个人或者是有权部门来说都是很惨无人道的!
没有一个足够的理由(在法律上或者伦理上)来杀死一个人在法理和道德上都不能允许的和不能容忍的!!!!!!
人的生存权被剥夺是作为人类的中国人民所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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